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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應】
1.腎臟毒性:單次中、大劑量用藥后,偶會出現輕微、可逆的腎功能障礙,可出現微量血尿。多次高劑量和短期內重復用藥,會出現不可逆的腎功能障礙,嚴重時腎小管壞死,導致無尿和尿毒癥。
2.消化系統:包括惡心、嘔吐、食欲減低和腹瀉等,反應常在給藥后1~6小時內發生,最長不超過24~48小時。偶見肝功能障礙、血清轉氨酶增加,停藥后可恢復。
3.造血系統:表現為白細胞和(或)血小板的減少,一般與用藥劑量有關,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達高峰,4~6周恢復。
4.耳毒性:可出現耳鳴和高頻聽力減低,多為可逆性,不須特殊處理。
5.神經毒性:多見于總量超過300mg/m2的患者,周圍神經損傷多見,表現為運動失調、肌痛、上下肢感覺異常等;少數病人可能出現大腦功能障礙,亦可出現癲癇,球后視神經炎等。
6.過敏反應:如心率加快,血壓降低、呼吸困難、面部水腫、變態性發熱反應等,都可能出現
7.其它:
高尿酸血癥:常出現腿腫脹和關節痛。
血漿電解質紊亂:低鎂血癥、低鈣血癥、肌肉痙攣。
心臟毒性:少見心率失常、心電圖改變、心動過緩或過速、心功能不全等。
免疫系統:會出現免疫抑制反應。
牙齦變化:牙齦會有鉑金屬沉積。
患者接受動脈或靜脈注射的肢體可能出現局部腫脹。疼痛、紅斑及皮膚潰瘍、局部靜脈炎等少見。也有可能出現脫發、精子、卵子形成障礙和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現象。
繼發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的出現與順鉑化療使用有關。
血管性病變,如腦缺血,冠狀動脈缺血,外周血管障礙類似Ravnaud綜合征等副作用少見,但可能與順鉑使用有關。
【禁忌】
順鉑禁忌用于對順鉑或其他含鉑化合物有過敏史的病人、孕婦或哺乳婦,以及腎功能不良的病人。
【注意事項】
監測末梢血象、肝腎功能、末梢神經毒及聽力表現等變化,必要時減少劑量或停藥,并進行相應的治療,避免采用與順鉑注射液腎毒性或耳毒性疊加的藥物,如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兩性霉素B、頭孢噻吩、呋喃苯胺酸、利尿酸鈉等。靜滴時需避光。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順鉑在細菌上有致突變作用,在動物細胞培養中可引起染色體畸變。尚未知道順鉑是否排泄于乳汁中。為了避免對嬰兒的損傷,不贊成在順鉑治療期間哺乳。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與秋水仙堿、丙磺舒或磺吡酮(sulfinpyrazone)合用時,由于順鉑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須調節其劑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癥與痛風。
抗組胺藥、酚噻嗪類藥或噻噸類藥(thioxanthene)與順鉑合用,可能掩蓋耳毒性的癥狀,如耳鳴、眩暈等。
順鉑誘發的腎功能損害可導致博來霉素(甚至小劑量)的毒性反應。
與各種骨髓抑制劑或放射治療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應減少。
青霉胺或其它的蝥合劑,會減弱順鉑的活性。故本品不應與蝥合劑同時應用。
與異環磷酰胺合用,會加重蛋白尿,同時有可能會增加耳毒性。
順鉑化療期間,由于其它具腎毒性或耳毒性藥物(例如頭孢菌素或氨基甙)會增加順鉑的毒性,需避免合并使用。禁用諸如速尿等利尿劑以增加尿量。
病人接受順鉑化療后至少三個月,才可接受病毒疫苗接種。
【配伍禁忌:】
順鉑可與鋁相互作用生成黑色沉淀。在制備或使用順鉑時,不得使用含鋁的針頭、注射器、套管或靜注裝置 。亞硫酸鹽、次亞硫酸鹽、碳酸鈉和氟脲嘧啶的存在可影響順鉑的穩定性。
【藥物過量】
當發生過量或毒性反應時,必須采取對癥治療或支持性措施。病人必須監測34周。以防延遲性毒性。
【藥理毒理】
順鉑為抗腫瘤藥,其生化特性與雙功能烷化劑相同。通過與DNA產生鏈內式鏈間交聯抑制DNA合成。蛋白質和RNA合成也可被抑制。順鉑作用呈非細胞周期特異性。
【藥代動力學】
靜脈注射、動脈給藥或腔內注射吸收均極迅速。注射后廣泛分布于肝、腎、前列腺、膀胱、卵巢,亦可達胸、腹腔,極少通過血腦屏障。半衰期(t1/2)2日以上,若并用利尿劑半衰期(t1/2)可明顯縮短。順鉑注射液主要由腎排泄,通過腎小球過濾或部分由腎小管分泌,用藥后96小時內25%~45%由尿排出。腹腔內注射后腔內器官濃度為靜脈注藥的2.5~8.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