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商品名稱: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太平洋)
【成份】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性狀】本品為乳劑型基質的乳白色軟膏。
【適應癥】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1—2次,均勻涂敷患處。
【不良反應】用藥部位可產生水泡、紅斑、充血、灼熱、瘙癢等刺激癥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還可引起皮膚干燥、多毛、萎縮紋、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長期大面積用藥可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癥,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松等癥狀。偶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禁忌】1、對皮質激素類藥物及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褶皺部位禁用。
【注意事項】1、本品含皮質類固醇外用制劑,若長期、大面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癥、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面積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療。
2、任何全身使用皮質激素可出現的不良反應包括腎上腺皮質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時均可能出現。因此,大面積使用本品不能超過2周;若用藥面積僅占體表5%-10%,連續用藥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不易發生全身性不良反應。
3、使用時如發生刺激反應或過敏反應,應停藥并進行適當的治療。
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感染癥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權衡利弊后使用。2、孕婦禁止長期、大面積使用。
【兒童用藥】對于兒童,如大面積用藥或長期用藥,會增加藥物的全身吸收,故嬰兒及兒童不宜使用。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慎用。
【規格】12g
【有效期】2年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5021395
【生產廠家】福建太平洋制藥有限公司
本品為處方藥,須憑處方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詳情介紹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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