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皮膚康洗液
商品名稱:皮膚康洗液
【主要成份】 金銀花,蒲公英,馬齒莧,土茯苓,大黃,赤芍,地榆,蛇床子,白鮮皮,甘草。
【性 狀】 為棕褐色略黏稠液體,氣香。
【適應癥/功能主治】 清熱解毒、涼血除濕、殺蟲止癢。皮膚濕疹、皮炎見有紅斑、瘙癢、丘疹、滲出、膿皰、糜爛、汗疹、尿布疹、二陰濕疹;細菌性陰道炎、霉菌性陰道炎、滴蟲性陰道炎、衣原體陰道炎、宮頸炎、外陰瘙癢、帶下異常等。
【規格型號】50ml
【用法用量】 急性濕疹:一次適量,外搽皮損處,有糜爛面者可稀釋5倍后濕敷,一日2次;用藥前,先用清水洗凈局部后,用蒸餾水將10毫升藥液稀釋5倍用帶尾線的棉球浸泡藥液后置于陰道內,每晚換一次。婦女陰道病:先用清水沖洗陰道,取適量藥液溫開水稀釋5倍,用陰道沖洗器將藥液注入陰道內保留幾分鐘,每日二次。外用同上。藥液按1:50-100的比例稀釋后洗局部或全身,可預防皮膚病及性病的傳播。
【不良反應】尚不明確。
【禁 忌】 1.靜脈曲張性濕疹不宜用本品。2.妊娠及月經期禁用。3.合并重度宮頸糜爛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外用藥,不可內服。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3.皮膚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于治療濕瘡見有水皰、糜爛滲出時,藥液稀釋后用做濕敷時,其藥液溫度不宜過高(溫涼)。 5.使用一周后,癥狀無改善,應去醫院就診。 6.用藥期間,涂藥部位出現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應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凈,必要時應向醫師咨詢。 7.婦女月經期停用,經凈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間忌房事。 8.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貯 藏】密閉,置陰涼處。
【包 裝】50ml/瓶。
【有 效 期】36 月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9990045
【生產企業】北京華洋奎龍藥業有限公司
本品為處方藥,須憑處方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詳情介紹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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