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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將器官分配給最需要的人
昨天,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副院長、器官移植科首席專家何曉順教授向記者表示,該辦法的出臺有助于“將器官分配給最需要的人”,預計異地分配機制最快三年后有望實現。不過,要從源頭上實現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與透明,必須讓更多的公眾了解器官捐獻的意義,改變移植與捐獻“僧多粥少”的現狀。
家境貧困器官捐獻者,將由救助基金給予扶助
器官捐獻是無償的。對于家境貧困的器官捐獻者,該如何進行救助?記者獲悉,業內人士主張設立第三方救助基金,對捐獻者家庭進行扶助,資金來源可以由政府、移植醫院、慈善團體和獲救者共同捐資。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設立器官捐獻家庭救助基金的可行性問題。
拓展閱讀:在中國移植器官有多難?
我國器官移植供需比為1∶150
據衛生部統計,我國每年有100萬人在進行腹膜透析或者特別血液透析,需要進行腎臟移植;每年有30萬終末期肝病病人需要做肝臟移植。由于器官短缺,每年成功移植的不到1萬例,大多數的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我國器官移植供需比為1∶150。
器官捐獻遠遠難以滿足移植需求
年3月,中國紅十字總會與衛生部在天津正式啟動了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試點開展兩年來,國家層面的人體器官捐獻管理機構目前進入最后的協調階段,人體器官捐獻只限于開展試點的16個省市。何時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還沒有最后的時間表。截至2012年3月15日,全國器官捐獻試點范圍已經擴大到16個省(市、區),共完成捐獻207例,捐獻大器官546個,挽救了500余個垂危的生命。但相對于我國器官移植的龐大需求來說,無疑是杯水車薪。
器官捐獻的的瓶頸在哪里?
器官捐獻工作遭遇到了法律的瓶頸。2007年3月才由國務院通過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作為我國開展器官移植的法律依據,《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器官移植事業走上了法制化軌道。基于當時器官移植的現狀,該條例側重在監管不規范的移植,而非鼓勵公民器官捐獻,并未打通器官捐獻的“綠色通道”。
安徽阜南二中17歲男孩王鑫突發急性腦出血,經30多天搶救無效死亡。根據王鑫生前和父親王保田的約定,誰先去世,對方就幫他實現捐獻器官的愿望。王鑫捐獻出了肝臟、腎臟、角膜等多個器官和組織,這些器官和組織幫助了7個人。
在器官捐獻的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捐獻工作的順利完成。郝林娜說,從已完成的捐獻案例分析,發現潛在捐獻者的渠道不暢。很多醫院和醫生都不按照衛生部印發的“中國心臟死亡器官捐獻分類標準”即“腦-心雙死亡標準”,進行正確的死亡判定。很多醫院有顧慮,怕擔風險不愿開展器官捐獻工作,不能及時準確發現潛在捐獻者并及時上報信息,沒有形成潛在捐獻者信息上報制度,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參與器官捐獻工作缺乏政策支撐和資金保證。在醫患矛盾緊張的現階段,都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醫院參與的熱情普遍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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