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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近日,省物價局、衛計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市場調節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心理咨詢等31項醫療服務項目和高級專家門診等61項特殊醫療服務項目設定為市場調節價管理,上述項目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確定。
這一設定是根據中央和省政府“改革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放開已形成充分競爭的醫療服務價格,政府主要管理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的精神作出的?!锻ㄖ芬?,已放開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期不少于6個月,價格漲幅一次性不超過50%。實施前,應當公示一周,并通報當地價格、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本規定自11月1日起實施,市物價部門要求我市所有醫療機構嚴格執行調價收費公示,堅持患者自愿原則,按照服務內容和服務規范提供服務。(周霞·周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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