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所有內容信息均來源于網絡,僅供藥品專業人士閱讀,不作為用藥依據,如有藥品疑問,歡迎咨詢在線藥師。
陳女士74歲的母親患有膽管癌,在廣西醫科大學接受治療。2015年初,家屬帶著母親從老家廣西賀州來到廣州白云區一家民營醫院治療。手術后,媽媽身體很虛弱,走路很困難,但主治醫生說要做放射粒子手術。來自廣西的陳女士沒想到,患有膽管癌的母親在廣州做了三次手術,卻沒有減輕痛苦,延長生命,不到三個月就去世了。
2016年1月21日,第三次手術更加嚴重,加重了母親的痛苦。主治醫生說放射性粒子植入是他們最擅長、最賺錢、最賺錢的,建議這樣做。因為放射性藥物是放在一個小罐子里的,所以以前是醫療器械,現在被歸為放射性藥物。
手術后,患者失去知覺,大小便失禁,嘔吐,臉色越來越差。主治醫生說,剛植入后,肝臟可能會有一些損傷,但會好起來的。放射性粒子60天齡,植入后不能取出,可能造成過度治療,對患者造成永久性傷害。如果副作用減輕,他們可能會活下來,最終出院。
由于情況一直沒有好轉,我終于回到了家鄉,繼續在縣醫院住院。患者還患有胃梗阻。我給他打電話,他說腫瘤復發可能壓迫了胃。由于胃梗阻,家人聯系其他醫院檢查后,家人也聯系了同行醫生,希望留院,但對方拒絕讓母親留院。
2016年3月18日,陳女士的母親在放射性粒子植入后第58天去世。陳女士和她的親屬認為,三個月內做了三次手術并沒有延長母親的生命。
2016年11月,廣州市衛生計生委(現廣州市衛生計生委)出具的復函確認陳女士所報信息屬實。經查,涉案的兩家醫院均未備案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技術,其中一家醫院未按規定為從事放射診療的醫務人員辦理放射工作許可證。
2017年4月,廣州市白云區衛生規劃局通報,經調查發現,涉案醫院未取得《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開展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技術,使用的放射性粒子未出示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并通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白云區對醫院使用未經批準的放射性藥品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