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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的醫生資源2000多個移動醫療應用是如何產生的。
移動醫療APP之所以被市場所期待,是因為它以省時、快速診斷、低成本的特點緩解了醫療資源的短缺,讓有需要的人可以實現快速咨詢。但在實際應用中,需要從醫療資源、APP開發者、市場監管三個方面進行完善。根據《特定常規武器公約》信息產業研究部提供的最新數據,到2017年,中國移動醫療市場規模將增量達到125.3億元。目前,中國有2000多個移動醫療應用,用于提供求醫問診、預約掛號、購買醫療產品、查詢專業信息等服務。由此看來,移動醫療APP有“井噴”的發展趨勢。移動醫療APP的激增,不僅僅是因為它承載了互聯網技術節省時間、快速診斷、低成本等優勢,更是因為它可以緩解醫療資源的短缺,讓有需要的人可以實現快速咨詢。但在實際應用中,需要從醫療資源、app開發者、市場監管三個方面提高移動醫療APP的使用率。
缺乏專業醫療資源。
目前我國醫療健康的移動醫療主要包括面向醫院醫生的B2B模式和直接面向用戶的B2C模式。
醫療移動APP終端主要有四大類:疾病管理和醫患溝通平臺,如“好醫生在線”;在線咨詢,如《春雨口袋醫生》,廣告收入是其主要收入來源;藥品管理,如“丁香園”用藥助手,醫生可以查詢藥品說明書,查看用藥指南的摘要和全文,并使用常用的醫療計算工具;通過醫學文獻向醫生介紹新產品,如杏林的“醫學文獻”。
核心問題是,無論是慢性病的管理還是為客戶提供遠程醫療,患者最終需要的是獲得專業的醫療服務,這意味著所有數據的最終接收端應該是醫生。但我國公立醫院的醫生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放,醫生(尤其是三甲醫院的醫生)很難通過這些移動醫療設備和app為客戶提供詳細、充分的專業建議。
縱觀中國,這些應用大多處于用戶積累的初級階段。以市場上熱銷的消費類醫療概念器械為例,大多側重于一些簡單數據的監測和記錄,如血壓血糖監測、女性生理周期監測和育齡婦女兒童體溫檢測等。這本質上是輕問診,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醫療需求。此前有業內人士分析,“疾病的診斷需要病史、癥狀、體征、輔助檢查,最后診斷治療。通過互聯網,醫生往往只知道病史的癥狀,其他環節只能在醫院實現?!?/p>
由于缺乏專業的醫療資源,移動醫療APP也會增加誤診、誤治、延誤病情的發生率。
盡管存在這樣的問題,上述分析人士也指出,在高血壓等慢性病的診斷和治療中,如果輔以數據準確率較高的可穿戴設備或家用電器,移動醫療app仍將大有可為。
開發商的“中介”責任。
使用移動醫療APP發生醫療事故如何劃分責任?
普通用戶很難通過APP確定網絡另一端“專家”的資質和身份。如果發生醫療或藥品事故,侵權和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相關主體之間的法律責任將變得更加復雜。此外,APP上還會有植入廣告和虛假的醫療或藥品廣告。
上海海事律師事務所律師柳椰認為,提供APP軟件的互聯網公司的法律地位應該是中介。因為他們提供的是中介服務或者中介服務,不直接提供醫療服務,所以與患者之間不存在法律問題。然而,互聯網公司也有可能與醫生和患者形成醫療服務合同關系。此時商家相當于分擔了部分醫院的義務,因此互聯網公司直接與患者形成醫療服務合同關系,可以考慮其是否符合《執業醫師法》的相關規定。
至于整個移動醫療APP市場,“首先是市場太亂,各種醫療機構和商業機構都在搞遠程會診,但是沒有標準。二是法律監督空。因此,出臺有針對性的行政法規勢在必行。此外,遠程醫療的數據整合、保護和利用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敝袊ù髮W醫學法律與倫理研究中心劉欣說。
監管體系應該跟上。
目前涉及移動醫療APP監管的部門較多,需要明確職責。
比如藥品手機APP肯定會涉及藥品的應用,所以會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管。醫療APP是一個關于醫療健康的應用,也會受到衛生監督局的監管。移動醫療APP中的廣告應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管。欺詐性醫療消費和銷售假冒偽劣藥品也涉及公安部門的監管。
“明確各部門職責,可以保證職責的合理性和有序性,提高監督機制的效率,避免監督主體職責的重疊和矛盾?!北本┲嗅t藥大學法律系鄧勇說。
對此,劉鑫認為,主管部門應盡快出臺行業標準,尤其是技術標準的確定非常重要。其次,要盡快解決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問題,如政府職能部門如何監管遠程醫療服務,如何管理和處理醫生在遠程醫療系統中提供的服務,醫生提供遠程醫療服務是否是一種醫療行為。
(原標題:2000多個移動醫療應用是如何在醫生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誕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