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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時報【/h/】據(jù)《新京報》報道,昨日上午,復旦大學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辯護律師謝同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6份申請書,主要內容是詢問死者黃洋的醫(yī)療行為是否構成醫(yī)療事故,死亡原因是中毒還是疾病。目前,林森浩的中毒死亡案件正在由最高法進行審查。
死于中毒或醫(yī)療事故?
【/h/】記者了解到,謝同祥律師提交的6份申請書的主要內容為:黃洋醫(yī)療過程中的醫(yī)療事故鑒定;重新確定黃洋的死因;從鑒定機構調取與林森浩命案有關的所有樣品的質譜,并接受交叉檢驗;把林森浩轉移到上海郊外的看守所;拖延一個半月聽取律師意見;要求公開審理林森浩死刑復核案。
至于黃洋的死因,謝同祥律師高度懷疑是一起嚴重的醫(yī)療事故。
【/h/】在提交最高法的申請中,謝同祥律師表示,我國藥物性肝病權威專家陳承衛(wèi)教授、苗曉輝教授、權威肝病專家王德領教授認為,黃洋的死因不符合急性二甲基亞硝胺中毒的死亡癥狀,而是符合藥物性肝病和藥物過敏的死亡癥狀。胡志強法醫(yī)認為,黃洋的死亡癥狀與二甲基亞硝胺的死亡癥狀不一致,而是與爆炸性乙肝的死亡癥狀一致,為了查明黃洋死亡的真正原因,他在黃洋申請醫(yī)療事故鑒定。
死刑可以在法庭上復審嗎?
從目前已知的公開資料可以知道,除了最高法曾在楊方珍案死刑復核中聽取過控辯雙方的意見外,沒有審理此類案件的先例。在今天上午提交的申請中,謝同祥申請最高法院對林森浩死刑復核案進行公開審理。
【/h/】謝同祥律師認為,死刑復核是審判程序,法律不禁止審理死刑復核案件。最高法作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有權在法庭上審理此類案件。不開庭的,合議庭的法官不能聽取辯護律師聘請的病理學、法醫(yī)學、水環(huán)境等方面專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