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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片]全國人大代表、北大藥業董事長丁利明
[關鍵詞]醫學創新。
“專利法的作用應該更多體現在促進創新能力和科技進步上,但現行專利法并不能充分激發R&D企業對醫療創新的熱情。”副丁利明說。
丁利明代表認為,目前,專利無效宣告程序的濫用和時間限制的缺失已經成為許多企業頭疼的問題。根據現行專利法,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可以自專利被授權并公告之日起隨時提出,無效宣告的理由不受限制。這導致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這一制度缺陷,挑戰創新藥專利,延緩專利成果轉化進程,拖累發明人和企業,無法更快地投入新的發明創造。
代表丁利明也認為專利期限延長制度也是一個缺陷。“創新藥物的原始研發投入大、風險高、難度大、周期長。但藥品上市后,其專利往往很快到期,原有的研發創新藥企無法獲得足夠的回報,導致研發費用的巨額投入得不到補償,大大挫傷了企業新藥研發的積極性。”
【/h/】代表丁烈明舉例說,各種新藥申請R&D的速度在加快,但新藥專利從申請立項到申請完成只需要20年,早期的R&D往往需要10年以上,專利期間留給企業銷售的時間只有幾年,導致很多醫藥企業創新動力不足。
【/h/】因此,丁烈明代表建議對現行專利法的無效宣告程序進行改革,即在專利被授予后一定時間內可以啟動再審程序,但超過期限時應提高無效請求的門檻,且必須有嚴格合法的無效理由;改革現行專利法中的專利期限延長制度,鼓勵自主創新藥物研發公司積極研發新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