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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江蘇網6月20日訊:6月18日,日本網報道“東臺國家二級骨科醫院‘骨折’患者肘板致好骨骨折”的消息。東臺骨科醫院看到后立即回應,并向我們網站發送了情況說明。
東臺骨科醫院在解釋中表示,患者崔于2014年5月8日入院,完成相關檢查后于5月10日進行了“內固定裝置取出手術”。術中患者肱骨遠端皮質斜形骨折,用鋼絲捆綁加石膏支撐固定,5月25日改為石膏石膏固定,6月3日出院。出院后,患者對這種醫療行為有異議,并向醫院報告。分管醫院醫患工作的陳亞平副院長負責協調雙方溝通。但由于賠償金額差異較大,最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最終于2015年4月17日簽訂協議,約定待患者治療結束后,再通過法律程序協商或處理。
2015年6月9日,應患者要求,東臺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東臺骨科醫院也收到了市人民法院的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傳票。該案將于6月23日開庭進行交叉質證。本網站將繼續關注這起醫患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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