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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晚報訊(記者郝曉彤)“大醫院人滿為患,基層醫院人滿為患。”如何緩解這一現象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昨天,《太原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分級診療實施方案》正式頒布,推動了限定病種分級診療。這將引導我市參合患者合理有序就醫,提升就醫體驗,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80多種常見病的分級診療。
《方案》要求實行病種限額制度,將46種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住院的常見病限定在鄉(鎮)級,最高報銷比例可達90%,如腦梗死、腰椎間盤突出癥、高血壓、肺部感染等。常見疾病140余種,如膽囊結石、扁桃體炎、腹股溝疝、尿路感染等。在縣(市、區)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住院的,最高可報銷80%。
“對于‘治療種類有限’的患者,如果不按規定在相應的新農合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報銷比例會大大降低。即按規定可在鄉鎮衛生院治療的單病種,原則上不在縣(市、區)級定點醫院和縣外定點醫院治療;可在縣(市、區)級NCMS定點醫院治療的單病種原則上不在省、市定點醫院治療。”市衛生局農業衛生處負責人何金凱表示,如果患者有急性闌尾炎,在有診療能力的鄉鎮醫院治療,報銷比例可能高達90%;如果患者堅持選擇去上級醫院,報銷比例至少要低20個百分點。
危重病人可以轉診治療。
需要住(轉)院的患者,應遵循“鄉鎮衛生院或一級定點醫院(首診醫院)→二級定點醫院→三級定點醫院”的分級診療和轉診程序。對于不能在首診醫院診治的疾病,經首診醫院檢查批準后,才能轉入上級醫院。
對于異地就讀的參賽大學生、外出務工人員、參賽農民等在出差、游覽、探親等過程中突發急、危、重情況的,可按照“近、急”的原則進行救助和住院治療。此外,患者必須在72小時內通知當地NCMS經辦部門,并在7個工作日內持緊急(或重病或瀕死)通知到當地NCMS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省內無法治療的疾病,由三甲定點醫院出具《轉診審批表》,經當地NCMS經辦部門審核同意后,可出省治療。70歲以上老年人、0-3歲嬰幼兒、重度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經縣合作醫療辦按“就近就醫”原則批準后,可到選定的醫院就診。患者出院后,如需再次住院治療復查,可直接選擇指定醫院治療。已轉入上級醫院的患者,如果診斷明確,治療后病情穩定,可以在下一級醫院治療康復,應轉回下一級醫院。
農村婦女的正常分娩預計是免費的。
本月以來,該計劃已在清徐、陽曲、婁煩、古交等縣市先行試點。試點工作取得成功經驗后,將于2014年12月起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乃至全市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中全面推廣。
我市要求有條件的縣(市)應探索將孕婦正常分娩費用全部由農村婦產醫院分娩補助項目和新農合補償承擔;有條件的鄉鎮醫療機構應探索自付費用不高于200元、基本醫療免費的補償政策。
據統計,2013年我省NCMS縣域內走訪率僅為67%,縣域外NCMS資金利用率占資金總額的一半以上。目前,大醫院至少有一半的患者可以在基層醫療機構解決。但隨著優質醫療資源的分布,患者傾向于涌向大城市、大醫院,原本承載患者基本醫療需求的基層醫療機構沒有發揮作用。市衛生局醫政處處長許表示,通過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動建立基層一級診斷、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滿足患者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嚴格控制越級診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患者合理分流,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努力實現縣域內住院治療率90%的目標,真正實現“小病不離村、常見病不離鄉、大病不離縣、急危重癥、疑難雜癥不出省”的目標。
(原標題:太原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