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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青島啟動醫療糾紛快速聯動機制,昨日成功調解兩起。
半島都市報5月27日訊(記者孫桂東)針對醫委會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市北法院、市醫委會、市北公安啟動醫療糾紛快速聯動機制,加快醫療糾紛化解。5月27日上午,三部門首次聯合解決了兩起醫療糾紛。
其中一起發生在2015年2月中旬。陳某在哥哥的陪同下因病去了青島的一家三甲醫院。值班王醫生治療后,陳某要求王醫生給他放一個月的假。王醫生只同意給他放七天假。結果雙方發生爭執,陳某憤怒地推搡毆打醫生,造成值班醫生面部多處受傷。之后,雙方都報了警。期間,市北公安分局民警調解兩次未果。2015年5月,警方將此案納入聯合調解機制。5月27日,經市北法院、市北公安分局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賠償王醫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8000元。
另一起案件發生在2014年10月20日。患者張因腹痛到青島某三甲醫院就診,入院后診斷為急性闌尾炎。同一天,他接受了闌尾切除術。出院后,患者張多次到醫院治療腹痛,兩個月后再次手術。張認為醫院第一次手術存在嚴重過錯,要求醫院賠償。醫院認為這不是醫療事故。之后,張某向市醫委會提出申請,醫委會會同市北法院、市北公安分局進行調解,并邀請專家對醫療行為進行分析判斷。5月27日上午,雙方代理人進行了協商。經市北法院、市北公安分局、醫調委調解協商,醫院同意支付醫療費等費用15000元。雙方通過調解達成和解,對調解結果非常滿意。
市北法院海韻法庭庭長周敏表示,近年來,醫患糾紛矛盾日益突出,與之相對應的是,法庭受理的醫療糾紛案件數量也逐年增加。與2013年相比,2014年受理案件數增長101.8%,結案數增長170%,增加了審判壓力。
同時,由于醫療糾紛案件審理的重點是審查認定醫療行為過錯與患者傷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在是否應當承擔責任、承擔責任的比例等問題上往往存在較大分歧,因此絕大多數醫療糾紛案件都需要司法鑒定。審理周期一般較長,很多案件需要兩年以上才能完成一個完整的程序。
周敏說,以前很多人有醫療糾紛,都會去醫委會調解,這里面夾雜著治安案件,需要公安部門介入。無論是公安還是醫委會進行調解,雙方都很難就糾紛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因此,市北法院、市北公安分局、市醫委會共同調解醫療糾紛,盡可能縮短達成糾紛所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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