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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年的醫改,整個社會的醫患關系正在艱難修復,但一次血淋淋的傷害很可能讓關系“一夜之間回到解放前”。
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報,去年全國審結暴力殺害、傷害醫生等刑事案件155件,表達了依法嚴懲重刑的立場。
有人說醫生死傷頻繁,根本原因在于醫患矛盾。想要徹底解決問題,光靠重判重罰可能是不夠的。
確實如此,如果醫患矛盾得不到解決,雙方的心結就打不開,一旦發生意外和糾紛,所謂的暴力“復仇”大戲就會上演。
然而,法律的懲戒作用不容忽視。它為醫患關系筑起了最后一道防線,也是整個社會的底線。雖然是事后的想法,但意義深遠。依法嚴懲殺害、傷害醫生的兇手,不僅是為了糾正一些“人死了也不鬧事”、“殺害醫生是情有可原”的偏頗理論,也是為了對輿論形成引導作用,保護甚至約束醫患關系。
醫生和病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所以他們應該互相信任,并肩作戰。從患者的角度來看,要認識到慢性病的治療需要一定的療程,很難一夜之間馬上恢復。發生醫患矛盾時,要選擇合適的渠道理性解決,千萬不要用拳頭或刀子訴諸暴力,否則會傷害他人。對于醫療機構來說,要及早發現和解決醫療糾紛,暢通投訴和糾紛解決渠道,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幸運的是,已經建立了許多解決沖突的機制。比如,通過打破醫生補藥的做法,公立醫院逐漸回歸公益本質,醫生不依靠賣藥做檢查賺錢,患者看病不怕被坑,相互不信任甚至敵意自然會減少一分。
比如分級診療也在推進,沒有更嚴重的疾病和小病聚集在三甲醫院。醫生治療每個病人的時間大大增加了。病人不再排幾天隊,看病五分鐘。他們覺得自己受到了重視和照顧,抱怨自然就少了。
很容易摧毀,但很難建立。經過多年的醫療改革,整個社會的醫患關系正在艱難修復,但一場血淋淋的傷害很可能讓雙方的關系“一夜之間回到解放前的時期”,最終導致醫生的自我毀滅,只求安全下班,醫療趨于保守,愿意從事這一職業的人越來越少……我們承受不起這樣的代價。從這個意義上說,更有必要對受傷的醫生進行嚴懲,并依法殺死醫生。(亞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