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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人民日報》曝光貴州部分醫院騙取、檢查出新農合“黑手”。
【/h/】四川達州一赤腳醫生為20多人偽造病歷,騙取新農合補償費用。
2015年4月,四川省達州市大川區警方查處一起案件。大川區馬的赤腳醫生夏某某,為謀取私利,掃描后將妻子的病歷改成了別人的名字。三年間,他為當地20多人辦理了慢性病門診補償證明,幫助村民騙取了國家對新型合作農業的補貼。每張證件,夏某某將收取1000元至1200元不等的費用。但這20多位村民并不知道,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即使拿到了補償證明,兩三年后仍需重新核實后才能申辦。在民警走訪過程中,一些需要辦理賠償證明的村民聽了民警的解釋,說慢性病門診賠償證明需要重申,兩三年后重新開具,才知道被騙了。
廣西柳江第一衛生院三人因騙取NCMS資金被處罰。
2015年6月,廣西柳江縣紀委監察局通報柳江縣李高鎮衛生院副院長莫箐等3人因通過官方微信騙取新農合資金被處罰。
【/h/】據報道,李高鎮衛生院副院長莫箐分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對其違反規定虛開收費項目騙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負有直接領導責任。2014年5月29日,莫箐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醫院護理組組長魏被記大過。醫院藥房組組長藍小燕受到了警告。
重慶市巫溪縣某衛生院院長指使下屬騙取合作醫療補償,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h/】重慶市無錫縣檢察院起訴的某鎮衛生院涉嫌合同詐騙罪。法院于2015年7月作出一審判決:醫院因合同詐騙被罰款20萬元;該院院長陳光忠犯合同詐騙罪、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追回醫院犯罪所得102萬余元,陳光忠犯罪所得11萬余元。
檢察機關指控,陳光忠在擔任某鎮衛生院院長期間,縣醫保局與該衛生院簽訂了《重慶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2012年3月至12月,為謀取非法利益,指使劉某根據劉某提供的鎮各村參保人員花名冊及身份信息,安排李某、徐某等醫院人員偽造虛假住院、門診病歷及處方,后報縣醫保局,騙取國家合作醫療賠償金219萬余元, 實際騙取醫院預付款之外的國家合作醫療賠償金102萬余元。
云南省彝良縣3名村醫因騙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被判刑。
【/h/】2014年12月,記者從云南省宜良縣人民法院獲悉,2013年1月至10月期間,潘某、劉謀、王某等。,在診所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減輕或免除被新農合參保的村民到診所就診的責任,并申報了領取醫療補償的責任。在村衛生室主任潘某的指使下,三名被告人合謀虛報病歷、虛開藥方。其中,2013年10月,合作醫療賠償退款6514.64元,剩余金額68812.67元,被三名被告人據為己有,共享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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