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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文件精神,陽光采購堅持“四個有利于”的宗旨,堅持以市為單位的集中采購方向和質量、需求、價格相統一的采購原則,在推進醫保基金總額預繳等改革措施框架下,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保障臨床診療需求,預防和遏制藥品購銷領域腐敗,降低虛高價格。
一個平臺和價格聯動。陽光采購堅持全市統一采購平臺,公立醫療機構在用藥品全部在政府設立的平臺上網上采購。同時,以省級藥品集中采購最低價為重要參考價格,實行多方協商、動態聯動,實現成果共享。
兩個變化,開放和透明。政府職能逐漸從重運營向強監管轉變,采購平臺也逐漸從運營平臺向服務平臺轉變。陽光采購還將經過“四個公開”,即公開公立醫療機構的采購品種、采購價格、采購數量、藥品調整變化,并制作出采購清單,確保藥品采購各環節在陽光中運行。
三個醫生連在一起,數量和價格連在一起。在醫保、醫療、醫藥等綜合配套措施框架下,鼓勵醫聯體、院團聯合采購,逐步統一核心醫院和基層機構藥品目錄,方便群眾就醫,為雙向轉診提供有力的藥品供應保障。定期匯總全市醫療機構實際藥品采購使用清單并向社會公布,通過數量采購等措施實現價量聯動。
四種目錄和分類采購。根據臨床消費和市場供應情況,將藥品分為四類,進行分類采購。針對市場供應充裕、競爭激烈的產品,以國內最低價作為重要參考指標,組織“雙信封測評”和招投標談判,使老百姓得到實惠。針對市場緊缺,尤其是低價的臨床必需品,醫療機構可以通過價格杠桿有效緩解供給不足,努力讓老百姓“買得起用得上”。
【/h/】目前,北京市衛生計生委已印發《我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正式啟動藥品陽光采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