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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靜)5月29日,記者從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獲悉,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監獄管理局決定共同建立“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疾病預防控制和精神疾病治療管理協作機制”,將惠及服刑人員。
據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的屬地管理原則,各地已將監獄傳染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治納入本級(盟市或縣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實行屬地制管理。其中,自治區精神衛生中心、呼和浩特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呼和浩特市第二醫院、呼和浩特市結核病防治所負責對部落虎7所監獄傳染病和精神疾病防控工作進行專業指導和技術支持。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呼和浩特市第一、第二監獄。賽罕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自治區第一女子監獄和少年管教所。惠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呼和浩特市第四監獄和監獄局第一醫院。呼和浩特市第三監獄由托克托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
這一“合作機制”旨在保護服刑人員合法權益,加強監所疾病防控,完善傳染病防控和服刑人員精神疾病治療管理,保障監獄安全穩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所等。)的自治區、盟市縣(市區)將協助當地監獄專業人員做好服刑人員傳染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疫情防控和流行病學調查,以及監獄艾滋病、結核病、精神疾病等重點疾病的防控工作,并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