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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剛出生的兒子摔斷手臂時,父親憤怒的聲明。
花溪都市報記者了解到,男子兒子在蘄春縣醫院出生后,發現左臂骨折,男子向醫院詢問& ldquo賠償100萬元。。朋友圈里那個人發的信息是:& ldquo我發誓,我會做到的!我在蘄春縣第三醫院生了孩子,孩子不大,6斤。由于接生的醫護人員過度用力,兒子的左臂中部完全折斷。如果三院今年臘月二十八不賠我兒子100萬,我就血洗三院醫護人員,看到就殺,放火。& rdquo后來,該男子在評論區補充說,& ldquo請見證& hellip& hellip因為他們傷害無辜的人,我也傷害無辜的人& hellip& hellip& rdquo1月14日,封面新聞花溪報記者多次致電蘄春縣第三人民醫院了解情況,電話無人接聽。此前,微博來自媒體& ldquo丁香園;我發消息說我已經聯系了醫院,醫院的很多醫生都證實孩子家屬的威脅是真的。據兒科主任介紹,孩子出生于1月12日下午3點,沒有發現異常。1月13日上午,醫生在查房時發現孩子的手一動不動,懷疑是骨折,于是將孩子轉到蘄春縣醫院進一步檢查,確認是骨折,縣醫院立即對孩子進行治療。為了讓家人安心,蘄春縣第三人民醫院將孩子轉到武漢兒童醫院治療。
[/s2/]這個孩子已經接受了治療。醫院說已經報警了。
& ldquo;這孩子是無辜的。我們會先治好孩子的骨折。至于家人的威脅,我已經告訴總統報警。如果他(家屬)對我們的待遇有異議,要求賠償,我們會堅持走法律途徑。& rdquo兒科主任說。
1月14日,封面新聞華西報記者致電蘄春縣公安局。值班警察說,他們對這件事不太清楚。他們建議咨詢醫院所在的派出所,并提供了電話號碼。隨后,記者致電蘄春縣漕河派出所,接電話的民警稱自己昨天沒有值班,不知道醫院是否報案,也不知道其他民警的調查過程。后來,他寫下了記者提供的信息,并表示會查詢。& ldquo只要報案,我們就會立即調查。
我們可以理解一個剛出生的兒子的苦惱,他是一個斷臂的父親,但是以醫院的做法來威脅學習是不可取的。如果付諸實施,將受到法律追究。對于患者與醫療機構發生的糾紛,經醫療鑒定委員會鑒定為醫療事故的,按醫療事故處理規定處理;如果不是醫療事故,但不是醫療事故,不代表醫療機構沒有過錯。因此,患者可以在民事訴訟中向法院申請委托法定鑒定機構對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錯行為進行鑒定。如果患者有殘疾問題,也需要進行殘疾等級鑒定。醫療機構被認定有過錯行為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的原則承擔賠償責任。今年4月,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在醫療糾紛責任認定前不得賠錢、不計息。因此,建議家長通過法律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