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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圳制定全國首部醫療法規,明確醫患糾紛解決方式。
醫療服務的發展一直是社會關注的民生問題。為解決醫療衛生法律法規零散、滯后、缺位等問題,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征求意見稿)》,并于近日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有一萬多份民意調查問卷。
作為我國第一部醫療法規,征求意見稿一經發布,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征求意見稿發布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工作委員會按照立法重點先后召開了8次座談會,內容涉及醫療機構準入與管理、醫患關系維護、醫療糾紛處理、涉醫違法行為查處、開展醫療鑒定、建立醫療責任保險等。,并邀請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醫學會等部門,以及醫療機構和市民代表參加,并充分聽取了他們對深圳市經濟和社會保障局的意見。
為使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意,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工作委員會也將推進立法開門階段,即在法規草案形成前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民意調查從2月28日開始,到3月12日結束。短短13天,通過各種調查渠道共收集到有效問卷10844份。草案形成后,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工作委員會于11月17日至23日公開征求意見。目前,深圳市人大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工作委員會正在匯總這些意見。
多種經營緩解了醫生短缺的問題。
為保障群眾享受高質量醫療服務,征求意見稿專門對醫療資源配置和保障作出規定,對財政投入、醫療用地、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等作出明確規定。
征求意見稿規定了多項鼓勵社會辦醫的措施,解決了醫療資源不足、群眾看病難的問題。為解決醫生特別是優秀醫生短缺的問題,征求意見稿規定了醫生多點執業制度。在深圳注冊的醫生可以在深圳任何一家醫療機構執業。
同時,征求意見稿規定,要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明確各級醫療機構之間的職責分工和醫療機構之間的轉診標準和流程,形成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合理順序, 并提出了根據醫療機構等級逐步提高高水平醫療機構收費標準、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患者社會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等一系列措施。
為加強醫療服務市場監管,《征求意見稿》要求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執業信息檔案,記錄醫療機構和醫師的執業信息,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實行社會聯合監管。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補充了關于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監管的法律空,衛生行政部門有權停止應當停止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
明確醫患糾紛的解決方式。
近年來醫患關系緊張,反映出患者權利義務不明確。為此,征求意見稿對患者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更詳細、更具操作性的規定,明確患者有權獲得必要的醫療服務信息,符合出院條件的患者應當出院,明確了醫療機構和患者近親屬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為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征求意見稿規定了自我協商、人民調解、仲裁、訴訟四種解決醫患糾紛的方式。考慮到衛生行政部門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可執行性,雙方均可反悔,不利于保護雙方利益,協商稿取消了衛生行政部門的行政調解職能。為加快醫患糾紛解決,《征求意見稿》規定,只要患者選擇自行協商或人民調解解決醫患糾紛,醫療機構應當參與,醫患協商達成和解后,應當到人民法院進行司法確認。
此外,征求意見稿將醫療責任保險制度作為處理醫患糾紛社會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環節,要求醫療機構為執業活動購買醫療責任保險,要求保險公司參與醫患糾紛的調查、評估、協商和賠付,減少醫患對抗,從而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游春亮回甄珍。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