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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西工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西工法院)召開近三年來首次新聞發布會,通報近三年來城區醫療糾紛處理情況,同時就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向市民和醫院提出建議。
300多萬元:目前市區醫療糾紛案件標的額最大。
2012年12月,經市委政法委決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批準,西工法院設立醫療糾紛巡回法庭,負責審理市區(不含吉利區)所有醫療糾紛案件。如今,三年來,醫院共受理醫療糾紛案件536件,調解撤案244件,收案率68%,成效顯著。
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西工法院首次公布了城區最大的醫療糾紛案件。
2009年7月,市民陳某因為肝膽管結石去了市里的一家醫院。幾天后,由于治療失誤,陳某遭受了身體傷害。陳某立即將該院訴至西工法院,法院委托武漢大學醫學院法醫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的診療行為是否有誤,以及陳某氏病的傷殘等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果顯示,被告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造成陳某膽管損傷,并造成繼發性肝損害。被告應對這起事故負全部責任。陳某的受傷導致他接受肝移植,陳某的傷殘等級為一級,因此他完全喪失了工作能力。陳某隨后被轉到幾家醫院接受治療,但不幸于2013年7月去世。同月,經西工法院調解(判決后),陳某及其家人先后獲得賠償金300余萬元。至此,市區最大金額的醫療糾紛案件已經審結。
經驗:通過多種手段及時介入糾紛調解。
案件通報后,西工法院副院長劉琦介紹了該院的工作經驗:處理醫療糾紛案件時,醫院醫療糾紛調解處置中心(醫療調解中心)、巡回法院會提前介入糾紛,一旦發生& ldquo醫療問題。醫療調節中心調解人員等法庭工作人員將立即到達現場進行疏導。通行證和其他;立案、溝通和調解。方法,及時徹底了解案情。
劉琦說,通過經驗積累,巡回法院發現,醫療事故發生后,患者往往希望盡快化解矛盾。因此,在過錯責任不明的情況下,患者往往不在乎醫院的過錯有多大,而是愿意調解解決糾紛,從而快速解決糾紛。
在這種情況下,醫療調節中心會派出調解員調解賠償金額低于5萬元的糾紛。目前,該中心已成功調解了400多起此類案件。同時,醫院邀請政法委、衛生局、社會團體、宗教組織、村委會(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與患者親屬組成調解小組。網絡& rdquo調解。
& ldquo此外,是加大訴前調解力度。& rdquo劉琦說,醫療糾紛案件往往具有專業性強的特點,它們奠定了整個城市的醫學& ldquo專家庫& rdquo,讓權威專家可以參與調解。
建議:寫好病歷很重要。處理糾紛時要冷靜。
新聞發布會結束時,西工法院負責醫療糾紛的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長張、郭曉蘭向市民和醫院提出建議。
張說,在今年8月的調研結論中,醫院明確提出建議:嚴格管理電子病歷,不得隨意更改和復印錯誤;一旦它出現醫療問題。而群體性糾紛,醫院應利用視聽儀器及時固定相關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醫學專家被選為人民陪審員參加庭審。
郭曉蘭建議,公民在醫療糾紛中要保持冷靜,最好在與醫院溝通前找律師等法律工作者,咨詢相關問題,這樣才能在處理糾紛時有良好的分寸感,有理有據。(洛陽晚報記者趙碩通訊員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