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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任性!美國的醫生給病人寫“分手信”。醫患關系是雙方同意的問題。患者有選擇醫生的權利,醫生認為無法為其提供服務的,也可以終止合作關系。
最近,克利夫蘭一所大學醫院的一名醫生給一名患者寫了一封“臨別信”,這封信也刊登在克利夫蘭發行量最大的報紙《平原販子》上。這封信是這樣寫的:
親愛的XXX:請注意,莎倫家庭物理學家認為有必要終止我們的醫患關系,之后我們將無法繼續為您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醫患關系將在本郵件發出之日后30天終止。在此之前,我們將繼續為您提供電話咨詢和緊急醫療服務。
請檢查所附的病歷轉移知情同意書。當你找到新醫生時,請填寫這張表格,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我們。到時候,我們會匯總你的病歷,發給你的新醫生。
很遺憾,我們不能繼續為您提供常規醫療服務,但我們認為我們必須這樣做。
真誠的
蒂拉·莫奈
這樣的“離別信”真的很少見。該醫院基礎醫療部副院長托德·澤格(Todd Zeiger)說:“在我20年的醫療實踐中,我只記得兩三起這樣的事件。”
信中沒有提到原因,信的作者Tyra L. Mone醫生為了保護患者的隱私,拒絕談論原因。
托德·查格爾說,醫患關系終止的情況有很多,比如患者沒有預約、拒絕服用醫生開的藥、無視醫生的建議、患者的不當行為和身體威脅等。
這封信也提醒大家,醫患關系是雙方同意的問題。患者有選擇醫生的權利,醫生認為無法為其提供服務的,也可以終止合作關系。
醫患關系和其他任何人際關系一樣,是建立在誠實和信任的基礎上的,需要雙方共同維護。如果醫生認為醫患關系已經被破壞,無法再提供適當的醫療,可以提出終止醫患關系。
當然,在終止與患者的服務關系時,醫生應提前30天告知患者,在此期間,如果患者需要緊急醫療服務,醫生也應承擔責任。
此外,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還對醫患關系的有效實施施加壓力。法案支持“價值為本”的醫療體系,患者的治療效果與醫生的收入直接掛鉤。
比如,如果患者健康狀況下降,多次去急診或復診,負責患者的醫生會被罰款。因此,醫生當然希望接收配合治療的患者。
柴格爾表示,價值型醫療服務不會導致醫患關系的終止,但大學醫院允許醫生根據具體情況終止與患者的關系。
柴格爾說:“我希望患者理解這一點,因為更換醫生可以更好地滿足自己的醫療需求。”
“好任性!美國醫生給病人寫“分手信”的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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