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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7日召開的省物價局新聞發布會消息,隨著10月份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城市公立醫院醫療價格綜合改革,所有城市公立醫院的藥品將實行零差率銷售,從而降低藥品總差價,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和政府財政投入進行合理補償,確保患者個人總體負擔不增加。這樣的補償機制改革,結束了醫療服務價格明顯偏低,醫療機構被迫“吃藥養醫生”的扭曲現象。這項改革28日在蘇州率先進行。據了解,蘇州堅持三個原則:省領導,蘇州全面正確執行;分散到地方定價項目,蘇州的調整水平與南京、無錫基本一致;社保報銷范圍和比例基本不變。預計南京將于本月31日正式實施改革,隨后全省各市將陸續開展。
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效果達到預期。
我省現行醫療服務價格是2005年制定的。近十年來,隨著醫療技術和醫療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成本的不斷增加,反映醫務人員技術勞動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明顯偏低,而檢驗和大型設備檢驗項目價格偏高。“醫療服務價格關系扭曲,醫療機構‘醫養醫’矛盾突出,這些都迫切需要通過醫院綜合改革來解決。”省物價局藥品價格處處長吳愛琴表示,根據調查,改革前,我省綜合性公立醫院藥品占比高達45%。
作為全國四大醫改試點省份之一,本輪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江蘇將先行先試。2012年,全省率先在15個縣(區)和鎮江市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2013年將改革推進到所有縣級公立醫院。“藥品零差率銷售”“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成為改革的關鍵詞。從改革的評價來看,縣級公立醫院的醫改取得了預期的效果,基本實現了醫院平穩運行,醫保基金風險可控,患者個人負擔沒有整體增加。比如改革后,南京市江寧區5家公立醫院人均醫療費用下降6元,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用下降265元。
改革后,省市級醫院與縣級醫院的價格差異不合理,造成部分患者逆向流動,影響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因此,縣級公立醫院醫改的實施對省市級醫院的這一改革產生了負面影響。
實現醫院、患者和政府之間的負擔平衡。
城市所有公立醫院都納入了這一輪改革,包括衛生計生部門主管的醫院(含養老院)、高校附屬醫院、軍隊醫院、企事業單位辦醫院、康復醫院、政府部門辦養老院。改革的兩個核心內容--取消藥品獎金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根據方案,改革前,除中藥材、醫院制劑外,城市公立醫院銷售的藥品差價以實際采購價格為準,價格漲幅不超過15%。500元以上實際采購價格的藥品加價幅度不得超過75元。藥品銷售按零差率改革后減少的藥品差價總額中,約85%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進行補償,不足部分通過增加政府投入和醫院增效省錢解決。
當然,所謂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主要是為了提高價格。本次價格調整中,目前5267項醫療服務中,省級漲價項目2993項,占比56.8%,降價項目275項,占比5.2%,調整項目1625項,占比31%。此外,325項醫療服務項目的定價權下放至城市,34項已形成競爭性和社會化服務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
改革還建立了公立醫院醫療服務的新定價機制。定價原則是在按項目成本定價的基礎上,保持公立醫院合理的業務收入。根據這一原則,我省公立醫院將提高各系統檢查費和護理費、部分病理檢查和部分臨床診療、手術項目等綜合服務價格,四級手術高等級醫院提高75%,六歲以下兒童提高20%。同時降低了部分檢查項目、磁共振掃描、CT掃描、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的價格,取消了無人陪伴護理等15項。
吳愛琴強調,這次價格改革是補償機制的改革,重點是平衡醫院、患者和政府之間的負擔。放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特殊人群價格不做調整,30%以上項目不做省市調整。
價格改革與其他改革的“八個同步”。
涉及利益調整的價格改革,一直是一觸即發的問題。據江蘇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確保城鎮公立醫院價格改革取得實效,我省明確將協同其他改革政策推進價格改革,做到取消藥品加價、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醫保支付方式等“八個同步”, 推進藥品集中采購改革,改革制劑和人員薪酬制度,加強醫院監督考核,加強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管理。 到2017年,全省各級政府衛生投入將達到1000億元左右。
然而,讓習慣了“以藥養醫”的公立醫院停止伸手拿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省物價局稽查分局局長周鎬介紹,去年我省開展了公立醫院價格檢查,在市縣73家公立醫院共發現963個問題,涉及自收自支項目收費、提高標準收費、重復收費、擴大范圍收費、暫停或取消項目繼續收費、藥品和耗材超差率等。部分醫院還通過與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二次議價”或變相“二次議價”等方式謀取利益。
據悉,城鎮公立醫院改革后,我省物價部門將加強公立醫院醫療行為規范,定期開展醫療價格巡查,暢通價格舉報渠道。嚴格監管高值醫用耗材價格和生產流通企業自主定價行為,促進臨床合理用藥,控制藥品收入比例,逐步降低藥品占比,鼓勵公立醫院采用適宜的檢驗技術,促進檢驗結果互認,避免患者重復檢查。本報記者紀韋。
下圖由江蘇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