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所有內容信息均來源于網絡,僅供藥品專業人士閱讀,不作為用藥依據,如有藥品疑問,歡迎咨詢在線藥師。
吳報道,一名49歲的患者在一次常見的子宮肌瘤手術中因“麻醉意外”死亡。近日,上海南浦婦科醫院發生的一起醫療糾紛引發關注。據媒體報道,雙方未能就賠償達成一致。那么,作為家庭成員,你能得到什么補償呢?南浦婦科醫院作為事件醫院,需要承擔哪些責任?我們咨詢了上海杰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曉穎,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待此次事件。
事件回顧
9月15日,49歲的徐女士在上海南浦婦科醫院接受子宮肌瘤手術。醫院麻醉師給她全麻時,徐女士出現聲門關閉,無法插管,需要立即搶救。
隨后,醫院請來了南浦醫院麻醉科的醫生會診,在不做切管的情況下進行了穿刺搶救。徐女士死于“麻醉劑過敏”。
事后家屬對醫院的很多環節進行了嚴肅質疑,隨后醫院進行了回應,稱其手術的程序沒有問題。雙方各執一詞,陷入“羅生門”。
律師怎么看?
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需要相關部門認定。
上海杰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曉穎認為,該事件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需要由醫療事故認定部門認定。
如果在鑒定報告中被認定為醫療事故,那么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醫療事故責任醫療機構需要對其家屬進行相應的賠償。經鑒定認為不是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哪些賠償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據媒體報道,事件發生后,家屬向醫院索賠150萬元,但醫院只愿意給予30-40萬元的賠償,差額部分家屬無法接受。那么,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如果構成醫療事故,有哪些賠償訴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據胡曉穎介紹,雖然該事件尚未進入醫療鑒定程序,處于醫患糾紛調解階段,但想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獲得賠償的家屬,可以提前咨詢相關律師進行賠償估算。
那么,假設醫療機構負全責,家屬能得到什么補償呢?根據患者家屬的具體情況,胡律師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做了簡單的估算。
胡律師表示,由于患者在上海登記,按照上海地區標準,其死亡賠償金約為95.42萬元,喪葬費約為30216元。由于患者還有兩位70多歲的父母需要贍養,根據被贍養人的具體情況,患者的生活費大概在10-20萬之間。醫療費、交通費等。都是根據發票和其他憑證計算的。簡單估計,大概是110萬-120萬。
胡律師還指出,這只是在醫院承擔全部責任的情況下的參考估算,具體賠償金額需要根據醫療事故鑒定結果按責任比例確定。如果鑒定結果顯示醫院應該承擔全部責任,那么就需要全額賠償;如果醫院只是部分負責,那么賠償金額是根據過錯比例確定的。但是,如果鑒定結果顯示醫院沒有過錯,就不需要賠償。但結合大多數醫療糾紛案件,一些醫療機構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即使沒有明顯過錯,也會給予家屬適當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