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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新華網廣州9月30日電(記者孫飛)從10月1日起,廣東將正式對違反食品藥品法律法規的企業實行“黑名單”管理制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在互聯網上公布應當納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責任人員和涉案產品的相關信息,同時將納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記錄在重點監管信用檔案中,并采取附加檢查和抽檢的方式。
據悉,《廣東省食品藥品違法企業“黑名單”管理規定(試行)》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黑名單”的范圍包括: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和吊銷產品批準文件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及其負責人員等。
根據《條例》,屆時,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對嚴重違反食品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且符合“黑名單”情形的企業進行處罰。按照“誰處罰、誰公布”的原則,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和責任人員的相關信息,將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查處擅自生產食品藥品行為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廣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的“黑名單”數據庫將及時上報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現信息共享。
同時,《條例》要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列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記錄在重點監管的信用檔案中,并采取增加檢查和抽樣檢測頻次等措施實施重點監管;對列入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和責任人員,依法從重處罰。
(責任編輯: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