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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醫藥產業網】11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NDRC)向8家行業協會發出《關于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建議(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函。消息傳出后,醫藥行業就像一個煎鍋。從征求意見稿的內容來看,藥品價格改革的核心是取消藥品的政府定價,通過醫保控制和招標,使市場競爭形成的藥品實際價格。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政府原來設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其中,醫保基金支付藥品,醫保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即形成醫保支付價格;專利藥品(包括醫保目錄外的專利藥品)、中成藥及其他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等。,建立多方參與價格談判的形成機制。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了解到,由于該方案主要是從降低藥品價格的角度制定的,沒有配套的制度和措施,在實踐中會出現很多問題,一些行業協會和專家對這一改革方案也不是很看好。NDRC的單方面行動能夠得到回應嗎?【/h/】對于取消政府定價后的監管措施,《征求意見稿》表示將從四個方面加強監管:一是完善藥品采購機制;二是強化醫保控費作用。醫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協調醫保和招投標政策,同步推進醫保支付價格改革,實行以病種、人均支付為基礎的總量控制復合支付方式;三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四是加強價格行為監管。這四項監管措施中,只有一項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職能。截至目前,社會保障部尚未明確接管醫保支付價格的設定職能。【/h/】業內討論時,有醫療界人士表示,藥品價格改革方案要與招標制、醫保支付價格方案一起進行,要有公立醫院改革的支持。目前的方案看到了發改委的放權,但只是為其他部門提出了方向,缺乏其他部門的響應。這是一個不完整的計劃。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將不完整的方案留給市場運作是不合適的。合理的決策過程應該是基于患者的最佳治療結果,而不是單個科室做出草率的決定。此外,一些醫療界人士擔心,NDRC單方面的改革行動能否得到其他部委的響應。目前,在許多地方當局正在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中,允許醫院通過二次議價和藥房托管受益,這實際上背離了醫藥分開的原則。從這個角度來看,行業的擔心是有道理的。有醫保支付價格為什么還要招標?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同濟醫學院藥品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陳豪表示,過去十年形成了兩種藥品價格機制,一種是政府定價,另一種是藥品招標采購,兩種方式的部分功能重疊。其中,招標采購方式具有最終的決定性意義,因為我國85%的藥品市場都在各級醫療機構。現在,國家發改委調整了藥品價格機制,政府定價方式也退出了,但最重要的藥品價格機制招標仍以多種形式存在。相關行業協會人士認為,如果不改變藥品價格形成階段的招標采購,仍將處于行政主導機制下。在這種情況下,NDRC將退出政府定價,醫療保險將獲得支付價格,衛生計劃委員會將繼續招標,因此藥物支出可能只會上升而不會下降。因為,競價可能會不斷把經典實用的低價藥品趕出市場,合法合規地給昂貴的藥品披上“特殊外衣”的房間空。陳豪認為,藥品市場存在醫療保險和非醫療保險的二元結構,非醫療保險藥品在城市醫院占據主導市場份額。醫保支付價格只能限制和影響醫保目錄內藥品的使用和支付補償。因此,即使藥品價格管制完全放開,其影響也是有限的。最初,政府定價只涉及13000種藥物中的2700種。有業內人士認為既然有醫保支付價格,就不要再招標了。也有人建議,藥品價格改革可以這樣進行:一是取消政府集中招標,醫療機構設立國家或地區采購組,直接與醫藥企業談判,每個醫療機構至少可以自由參加兩個采購組;二是政府只負責最高零售限價,由藥企、醫院、醫保、經銷商協商確定。三是醫藥公司對采購集團和醫院給予透明合法的回扣,從而控制醫院和醫生的商業賄賂;四、醫藥公司向經銷商、零售藥店甚至個人銷售藥品,都是市場行為,政府不得干涉。【/h/】藥品價格要有多層次【/h/】福建三明正在試點基準價,可視為醫保支付價格,其價格標準為“國內仿制藥最低價”。由于國家衛生計生委高度重視三明的做法,醫學界擔心未來醫保支付價格會過分追求低價。即使是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如專利藥、中成藥等,在與政府談判時也可能獲得低價。對于原研藥和創新藥,英國給出了同類藥物價格翻倍的激勵政策,旨在鼓勵制藥公司不斷研發新藥。同時,患者也存在結構性問題,所以在醫療過程中應該允許不同層次的人使用不同的藥物。在昨天醫療領域的討論中,有人建議通過引入商業保險來解決一些醫保無法報銷或者報銷比例較低的中高端藥品。利用現有的三包解決低端,實現低水平、廣覆蓋的中國夢。醫保政策的調整,不僅涉及醫藥公司和醫院,也涉及全民。對于此次重大政策調整,主管部門不能單純從降低藥品價格的角度制定方案。
編輯:孔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