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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擴大醫保基金必須嚴格監管,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
【/h/】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4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明確2014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政府補助標準將增加40元,為醫保帶來數百億擴面資金。
醫保基金的擴大,為提高醫保基金整體支付水平,讓參保人享受更好的醫療服務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也增強了醫保基金的抗風險和自我調節能力,確實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但近年來,在醫保補貼標準幾乎年年提高的情況下,前段時間有報道稱,一些地方的醫保基金出現了嚴重虧損,甚至到了難以支付的地步,這讓人們不得不更加擔心醫保基金的監管問題。
此外,媒體還不時報道少數與參保人合作的醫療機構存在“保險欺詐”、“套保”甚至“保險欺詐”等問題,醫保基金監管存在明顯漏洞和薄弱環節。醫保基金存在“跑、冒、滴、漏”等問題。即使只是技術原因,它在不斷積累中實際上也在反復侵蝕醫保基金的基礎,最終可能導致醫保基金出現更惡性的安全問題。
因此,隨著醫保基金的不斷擴大,各方應加強對醫保基金安全性的研究,明確基金的支付、存儲、核銷、轉移、使用、報銷等各個環節的責任。要完善資金補償、管理和支付機制,堵塞監管漏洞,補齊監管短板,嚴格責任追究。照顧該照顧的,照顧能照顧的,追究調查。確保醫保基金在后續監管中科學、規范、合理使用,確保資金安全無問題,促進醫改深入發展,解決醫改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