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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紹興日報昨日報道,患有高血壓的鄒某讓女兒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買藥,報銷金額共計11376.64元。結果母女倆都被判刑了。諸暨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鄒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周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妻子用丈夫的社保卡買藥,卻因詐騙被判刑。在法律與情感的沖突中,很多網友對鄒的母女因患者患病、年老而受到簡單的同情,對家人因“共享”醫保而被判刑感到不解。但觀察這份報告,發現基本事實不清——鄒某讓女兒用老周的社保卡買藥,報銷了11376.64元。這筆報銷費用是用老周社保卡里的統籌基金還是個人賬戶?
這個前提很重要。我國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由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組成。其中,個人賬戶的主要來源是個人工資的一部分,一般理解為“這是我自己的錢”。雖然現有文件規定個人賬戶只能獨立使用,但實際上這種設計自誕生以來就備受爭議。近年來,深圳、廣州、重慶等地擴大了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家庭成員可以共享。本案中,即使諸暨沒有放開家庭共享個人賬戶,鄒某如果因個人賬戶資金不足而冒用丈夫社保卡個人賬戶資金,被追究刑事責任,確實難以服眾,也與醫保改革大勢相悖。
另一種可能是鄒某冒用丈夫社保卡的統籌基金,相當于以欺騙手段非法挪用公款。如果他受到懲罰,爭議就會小得多。如果是這樣,那么爭議的焦點就不應該再是法院的判決是否公正。除了調查相關人員和機構的責任外,還應審查現行醫療保險制度的設計。比如,為什么鄒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費用報銷比例小”,無法實現“風險共擔”的初衷,以至于她甘愿冒大風險,冒用他人醫保賬戶?
事實上,無論是上述兩種情況中的哪一種,本案都提示了醫保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目前,一方面,人民群眾自付的醫療費用相對較高,整體基金告罄;一方面是巨款,但卻沉睡在個人賬戶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3年度統計公報,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累計資金達3323億元。個人賬戶在增長,卻無法在醫保的“大盤子”中一起使用,成為“看得見、吃不完的奶酪”。人們甚至用它們來購買大米和石油等日常必需品。
個人賬戶雖然“有錢”,但公共社會統籌賬戶卻不太樂觀——目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大基本醫療保險都陷入了當期的泥潭。由于統籌基金結余不足,支付能力降低,居民“大病”報銷比例受到影響,諸暨鄒某表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費用報銷比例小”,應該是源于這個背景。
正是不合理的設計和“兩難”局面,促使各地紛紛啟動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改革。人們希望有效盤活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使之成為人們治病救人的救命錢。其中,實現家庭共享個人賬戶被視為改革的突破口。這或許就是諸暨一家人“共享”醫保并被判刑的消息的價值所在。柯睿
(責任編輯:張振江HN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