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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山東淄博。今天,淄博市博山區市民欒先生通過熱線向本網站舉報,其兒子4年前在博山區醫院骨科手術時發生醫療事故,導致兒子殘疾。欒先生不同意淄博市醫學會給出的醫療事故等級鑒定,于6月前向山東省醫學會提交了重新鑒定申請。然而開庭在即,欒先生卻沒有等到本該出具的鑒定結果,60天過去了,兒子的身心狀況一天比一天差。
四年前,欒先生15歲的兒子因意外摔倒股骨骨折。博山區醫院為他做了兩次手術,不僅沒能治好他,反而給孩子留下了殘疾——股骨中段重疊,整個腿長縮短了6.56厘米。針對這一情況,欒先生于今年年初向淄博市醫學會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并于5月8日收到“三級丙”(相當于六級傷殘、中等等級)鑒定。但欒先生拒絕接受這一結果,向山東省醫學會提交了重新鑒定的申請。欒先生告訴記者,法院將于本月24日開庭審理,但期待已久的鑒定結果尚未公布。反而是山東省醫學會通知他暫緩鑒定——理由是上訴當地法院的時間超過了接受鑒定的時間。
欒先生說,自從兒子出事后,他不僅終身殘疾,雙腿也開始出現肌肉萎縮。更糟糕的是,兒子從15歲開始就沒上過學,極度抑郁,甚至有自殺傾向。欒先生說,如果僅僅以市醫學會的鑒定結果作為訴訟證據,醫院給予的賠償并不能彌補事故造成的重度殘疾給整個家庭帶來的壓力。現在,面對庭審,醫療事故的鑒定結果還沒有到。
了解到這一情況后,記者聯系了山東省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詢問了欒先生的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向媒體透露患者的具體情況。當記者詢問類似一般情況的處理方法時,省醫學會工作人員也多次推諉,沒有告知具體細節。
由于無法從省醫學會得到消息,記者咨詢了山東明靜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建波。高律師解釋,對醫療事故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級醫學會申訴,該會必須在60天內出具新的鑒定結果。中止醫療事故鑒定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比如偽造病歷,但欒先生卻不是這樣。省醫學會長期不受理的說法應該是推諉,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實習記者王鎮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