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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記者洪雪)未經允許在男科門診宣傳雜志上使用自己的照片。今天上午,通州法院通報,已受理黃曉明關于其肖像權、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投訴,黃曉明要求北京東升診所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其全部損失共計30余萬元。
黃曉明投訴北京東升診所擅自將其肖像作為涉嫌侵權雜志的內頁插圖,對被告經營范圍內的醫療物品進行商業宣傳,用“治療包莖包皮,去東升”“韓國微創無痛包皮,小手術要謹慎”等字樣。
黃曉明認為北京東升門診部擅自使用其照片,且被告企業名稱、醫療項目介紹、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在雜志上標注清楚,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涉嫌侵犯黃曉明肖像權。此外,被告將其照片放在雜志內頁,容易引起誤解。他誤以為與被告的醫療操作有關,相應降低了自己的社會評價,涉嫌侵犯黃曉明名譽權。
黃曉明要求被告收回并銷毀侵權雜志,在全國性報紙上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原告損失共計30余萬元。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