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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廣州6月15日電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5日通報,該委員會對20家醫療機構發出行政處罰通知,并對相關違法收費行為進行處罰,處罰金額合計1079萬元。被處罰單位中,廣東省婦幼保健院涉及違規收費項目27項。
廣東省發改委發現,醫療機構主要存在擅自為自收自支項目收費、提高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違規收費行為。
舉報案件中,違規形式多種多樣,有的醫院對超過規定標準5倍的學齡前兒童、大專院校和中小學生收取體檢費;一些醫院向患者收取體溫計、識別帶、藥物杯、體檢表格等費用。違反規定和標準。在一些醫院,需要輸液的患者通過記錄注射器等一次性醫用耗材的數量來重復定價和收費。
(原標題:廣東20家醫院被罰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