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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7月23日7月1日,家住市區紅原村的吳某因偽造出生證明被婺城警方拘留。
吳某今年51歲。10年前,離婚后,他遇到了年齡相仿的離異女性毛。他們見面后不久,就開始交往。2009年,他們有了一個女兒。好景不長,女兒只出生了一段時間,就因為矛盾分手了。因為他們沒有拿到駕照,所以沒有合法的婚姻或離婚。
今年6月,吳某的女兒達到了上小學的年齡。上學需要戶口,辦戶口需要提供出生證明。吳某和毛女士沒有結婚,所以她沒有出具出生證明。6月底,吳某偶然在村里的一根電線桿上看到一部偽造假證的電話。想到女兒的賬號,他打這個號碼和對方商量偽造假出生證明的事情。
7月1日,華200元領了假出生證明,到婺城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女兒戶口。出生證明上沒有防偽標識,引起了辦證中心工作人員的懷疑。
武城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前往武城市婦幼保健院進行調查。婦幼保健院發現,吳某在單位沒有出具出生證明,該出生證明是偽造的。當天,吳某被傳喚到城北派出所。面對審訊,他沒有借口,承認了虛假事實。
事實上,根據新政策,也有可能為兩個未婚生育的人出具出生證明。吳某和毛女士對法律不清楚,導致了這一違法行為。警方告訴吳某,拘留期滿后,他可以和毛女士商量女兒在哪里定居,然后由當地婦幼保健院出具戶口出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