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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十大健康事件。
字號:時間:2014年12月31日10: 45: 36來源:健康新聞。
-評論:
飲用水非常重要。每當城市發生飲水安全事件,當地政府部門都會將其提升到影響社會穩定的水平。每次類似事件發生,維護穩定和公眾知情權就開始一場不正常的“角力”。
蘭州自來水污染事件發生后,一位政府官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可以問心無愧地說,沒有什么好隱瞞的。”事實證明,政府沒有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失去了公信力,導致謠言滿天飛。
其實,一個成熟、理性、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做的,是公開宣布相關信息,告知公眾危機應對的進展,呼吁公眾合作。同時,徹底調查事故原因,嚴肅追究責任,并向社會公眾作出解釋。
⑩醫療事故罪的審理引起了業界的熱議。
醫生依法執業,然后敲響警鐘
-事件回放:
【/h/】11月24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副主任醫師徐峰被控醫療事故一案。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其健康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實踐中,醫療事故罪的適用非常少見。雖然法院沒有當庭宣判,但此案引起了醫學界的高度關注。
本案涉及的醫療事故發生在2011年。當年6月22日,從2006年開始接受透析治療的43歲女性陳某因甲狀腺問題住進了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胃腸外科。徐峰,該醫院的副主刀醫生,為陳某做了甲狀旁腺切除術。五天后,陳某感覺頸部手術部位有點疼痛,而徐峰說當時在我院參加急診會診,指派實習生張馨處理,期間陳某突然窒息昏迷。后來,徐峰為陳某做了床邊切口,清除了血腫。45天后,陳某因搶救無效去世。
陳某去世后,北京市西城區醫學會鑒定報告認為,醫生對頸部血腫判斷和治療不及時是導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結論:陳某病例構成一級醫療事故,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負全部責任。陳某的丈夫向檢察院提交了材料,西城區公安局以醫療事故立案。庭審中,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是徐峰是否嚴重不負責任,法庭上沒有庭審。不過,據知情人士透露,徐峰很可能會被吊銷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雖然醫療事故罪的適用在司法實踐中非常罕見,但《刑法》對此有明確規定,并詳細列舉了醫務人員因嚴重不負責任死亡或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具體情形:擅離職守;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重病人實施必要的醫療救治的;未經批準進行實驗性醫療的;嚴重違反檢查復核制度的;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劑、醫療器械;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明確規定的診療技術規范和常規;其他嚴重不負責任的情形。
-評論:
刑法對醫療事故罪所列舉的具體情形,可能發生在醫療實踐中。無論此案最終判決如何,都為整個醫療領域敲響了警鐘,強化法律意識,保障醫療安全,規范醫療行為。
“健康關注,生命相依”。確保醫療安全,無愧于這份重托,醫生只有不忘自己的主動心態,兢兢業業,在醫療技術上精益求精,秉持對生命負責的態度,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同時也要看到,目前我們正處于醫患矛盾尖銳的困難時期,社會對醫務人員的容忍度正在接近冰點。但是,如果醫患之間的信任消失,雙方就會從同舟共濟變成同病相憐,醫生不會為了規避執業風險而盡力救治患者,最終會損害患者的利益。醫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希望媒體、公安部門和患者在尊重醫學科學的前提下,給予醫護人員更多的理解和寬容,增進醫患互信,共同戰勝疾病。否則,醫生和病人都會遭殃。
(負責編輯:H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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