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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麗華,無錫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優秀院長、全國衛生系統先進工作者、江蘇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無錫市杰出人才貢獻獎獲得者、亞洲醫院管理獎獲得者、中國醫學科技獎獲得者、中國醫院協會科技創新獎獲得者,主編醫院管理理論專著20部。
醫院是挽救生命的重要醫療場所,醫療活動具有高風險性、復雜性、科學性和不確定性。醫療活動雙方對醫療活動中的治療措施、方法、規模和效率往往有不同的理解。當這種對異同的認識跨越患者的生活和重大危害時,就會發生糾紛和爭執。
醫院的醫療糾紛經常發生在急診科、ICU、手術室、專科病房和門診部。特別是當患者病情危急,或變化迅速,或節假日期間醫療力量薄弱,或醫療水平不足以應對患者病情發展時,醫療問題和醫療糾紛特別容易發生。
醫院里的很多醫療糾紛都是醫療活動,基本都是按照標準進行的,醫護人員基本都是各司其職,往往是由于患者病情危重,病情突然變化,搶救無效導致的。這些糾紛,往往是患者家屬,無法接受最壞的醫療結果,卻被一些醫療細節、未知的并發癥等糾纏。也有少數糾紛是由于醫務人員的責任心、服務態度、醫療差錯、醫療標準等,加劇了患者病情的變化和惡化,從而引發糾紛。
醫院處理醫療糾紛的原則:一是全力以赴搶救病人,絕不影響危重病人的救治。患者病情穩定后,或醫療結束后,可再次處理糾紛。此外,在醫院里,除了能處理與患者糾紛的醫生和科室負責人,醫療部門還會協調處理重大醫療糾紛。
患者及家屬可以向一對醫院提出自己在醫療活動中的意見、問題和不滿,并盡快要求答復。醫院接到投訴后,首先要去所在科室調查取證。并召集醫院專家組對醫療問題和患者投訴進行判斷、討論并提出處理建議。總的結果可以是:沒有重大醫學問題,主要是做好解釋和溝通。有一些小錯誤和態度問題,但不會嚴重影響醫療結果。他們主要以現實的方式被對待和處理。存在一些真正的責任問題、嚴重的醫療技術問題和嚴重的醫德問題。醫院、科室、醫生也要勇于承認和接受患者的起訴、鑒定和調解。
醫患雙方都應盡力減少醫療糾紛。然而,當它確實發生時,應該客觀冷靜地對待。可以說,醫院里幾乎沒有醫生護士愿意發生爭執,希望病人身體不好。不應該用醫療、打砸搶的手段來處理。醫院、科室、醫生也要積極面對,共同嚴肅處理醫療糾紛。